添附还是无因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5:57:17
甲在乙的宅基地上建了一房子 请问这个房子怎么处理,所有权属于谁?

属于添附,不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要有管理的行为,在别人的土地上建房肯定不属于管理土地的行为。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