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什么都不跟房主交代就交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有陷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24:01

按照法律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经协商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被拆迁人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交拆迁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因此在未签订拆迁协议前,不宜将上述文件交拆迁人。
如果拆迁人需要核实被拆迁房屋的情况及被拆迁人的基本情况的,可以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拆迁人

必须先与房主签订拆迁合同,否则系违法拆迁!

应该没有陷阱,但你最好还是弄清楚再说。

在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之前,被拆迁人没有义务向拆迁人提交上述证件,如果已经提交也不用恐慌,证件本身只是产权凭证而已,没有安置补偿协议,这些证件对方也没什么实际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