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否可以不签合同就拆,哪怕是政府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47:57
我们的房子(原单位集资房),有房产证。现在因政府建大桥需拆迁,但政府机构单位在没有和业主协商,就张贴了公告,要求在2007年9月18日至2007年10月10日全部搬出;同时张贴了拆迁须知,只确立了房子的建设地点和一些早期的拆迁规定与办法。真正的补偿事宜,还等房子的设计图纸出来后再签订协议。这样先造成事实,再来签订协议,还不是合同;这让人不解。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事实的造成,到时不签也得签,变成了无条件接受,这是一种强迫,没有物权的含义;没有了私有财产含义,老百姓显得没有依靠,没有了保障。2007.9。23

这个是不对的,即使政府行为也是不可以的!
建议你先询问一下当地政府机构,记得是问讯,口气要好,只是问问,给你个答复,态度要好.
然后再去上一级政府机构询问~
如果还得不到答案
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一下政府的做法是否有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