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个人去进行工伤鉴定是需要什么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37:09
我的一个朋友因工伤导致左手中指一侧痉断,经过治疗一段时间有好转,但没有完全好,一受力手指内就肿痛,外表很难看出.厂方因此要求我朋友正常上班,象这类情况应该怎么办?
假如厂方坚决要求我朋友上班,但以现在的情形是不能正常上班的,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应该怎么办?

办事项目:工伤认定
  办理机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构(见附表)
  办理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
  申请主体: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范围:
  1、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相关材料
  (1)属于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