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十年, 其间签了多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合同为08年9月至11年10月, 现裁员,该如何赔偿我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51:59
09年10月已经工作满十年,现公司整个部门裁员, 公司可以与我解职吗,
整十年的话应该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啊````
你是这个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还是累计工龄十年?
第一 你要知道如果公司要裁20人以上 要劳动局审批的
第二 如果你连续工作十年 在政策上你 应该算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如果要裁员 不应该优先考虑你
第三 一定要裁员的话,要给你1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年=1个月经济补偿金 6个月以上算1年
6个月以下给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还有什么问题么?
其实你早就可以来问了 签定2个次固定期劳动合同 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
你的情况应该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解约,但必须给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