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过期了,公司没有提示,朋友继续上班,此种情况公司是否应该补偿1个月的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2:05:38
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合同10月30号到期,但他上到11月30号公司才通知要解雇他,此时他才发现的合同已经过期一个月了,此种情况,如果他走人,公司应该是否补偿他的损失呢,如果补,该怎样补?谢谢。

是否签合同要公司提前通知的,如果不通知,即使没有签合同,而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劳资关系,所以,公司现在要解雇,就必须给与赔偿。否则,可以去劳动保障局反映的。至于补偿,一般都是2个月的工资吧。各地的规定不一样,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参照之前签的合同或者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首先声明,我不是律师,也不在劳动仲裁机构工作,我的所知不一定准确。

一般,在同一个单位公司工作满3年,继续签约就是长期合同了,无严重失误差错不的解雇,而且,如需要解约,必须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同时,若合同满后没有及时办理续约手续,继续在岗工作,则默认是续约中长期合同的。你朋友这种情况,公司绝对是理亏的,至于补多少了,我就很难说了。

希望能帮得上你!

你朋友之前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之前一共签订过几次劳动合同?一般如果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无人主动提出关于合同的事,一般默认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的朋友只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公司要在劳动合同到期的一个月后让他走人,经协商不成,你朋友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说申请公司将这一个月的工资发给他,畏怯可以要求他加付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金要看你朋友的月收入工资了~一般是你朋友工作几年,比如工作2年,那么补偿金就是给他2个月的工资~

公司要解雇他,必须在合同结束之前一个月通知他,现在公司没通知他,他多干了一个月,应该至少赔偿他两个月的工资。这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