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房屋的产权证和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06:40
我是个孤儿,小学毕业,20岁后父母都离我而去,现在被一位我母亲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大大,我一直都这么叫他的,也不知道叫什么好,他现在已经78岁了)收留了.由于复杂的原因他跟他的妻子已经离婚而且不跟他的儿子和妻来往(已经绝交几十年了,大大,去年重病在医院我去求他的两个儿子一个都没来,我现在都还欠我舅舅2万多),现在离婚证也早已经丢了.今年他厂里分的一个宿舍已经拆迁分了房子了,而这个房子我们跟他一起住在里面,办房产证已经办了(现在只要交钱就可以拿到本子)(一起手续基本都是一个人办,因为大大也是个文盲)而现在我们最关心的是这个房子以后的继承问题,大大,一定要把这个房子变成我的,因为他的儿子为了这个房子来跟他闹过一会.我们去过公证处可是人家说要交好多什么费用,而人家房产公司的人说要等五年以后才可以更我的名字.大家说我现在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公证费难道不是按房价的百分之几算的吗?我现在生活都困难没钱了.

拆迁安置房是要满5年才能办产证的,建议你现在去做公证,把房子公证到你的名下,要不以后涉及到继承问题,他子女和配偶有继承权,说实话你分布到什么的,所以趁现在一定要公证到你的名下,公证费用不高的,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你去公证处问下就知道了!

方法一:公证,关于房产的公证需要公证处按类来计算费用
方法二: 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