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房主现在不退还押金,跪求高人给个解决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9:15:01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租下了一个店铺,当时是和二手房主签的合同,说是合同其实就是一张纸,一张收了我押金的收据,一手房主是香港人,二手房主亲笔写下了一张收了我押金的收据,而且注明了,租用期是从2009.5.25到2009.11.30日,现在到期了,找不到他人,他手机也暂停了,电话 也成了空号,我有他的地址,我没去找他,给他寄了一封挂号信过去,我现在手里有他写的收据,还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我查了他的身份证号码,是江西的),和他的银行卡号,我现在就想问如果我要起诉他,应该走什么程序呢,是先报警让警方立案,可以让警查用他的身份证号码查出他的家庭住址吗?还是到法院起诉呢,到法院起诉的话,要是他人跑到外地了,应该怎么办,他现在是在躲着我们,以前他在虎门,我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再补充一下:我们的店面马上到期了,如果再找不到他的话,商场就要把店面收回了,到时候我应该怎么办啊!跪求高人指点!!万分感谢!!!
5000押金能让警方立案吗?立案以后多长时间会失效呢?我怕找不到他人时间长了钱也要不回来了。他应该现在是躲起来了,想等以后时间长了没事了再出现。

你可以报警(看你多少钱了),如果警察不受理的话,就去法院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你既然有他的身份证号码那就好办了,还有他的地址,你就自己写一张起诉状都可以,但自己毕竟没有律师专业,律师能让你的利益最大话,但要分点给他而已。
个人认为商场应该有监管的职责,公诉和自诉好像要看金额而定,金额不大,可能要自诉(就是要到法庭去起诉),如果可以走公诉(就是说可以公安机关处理)是最好的,因为你这种人在外地的诉讼成本较高,难度大,且不一定有律师愿意接。

以上纯属个人已经,我不是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