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到期了,承租人不肯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8:03
我有一个房子租了给人,期间合作非常不愉快,承租人老是要我们催才给房租,他老说有押金就不能老催他交,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是9月10号,我们要解除合约,但今天叫他尽快搬出时,他却说偏要租我的房,还说我的房如何不好,我们当然不想再跟他合作,他说如果我们开门进去搬他的东西就属于偷窃,说要等到年尾了再搬,当然租金他会照付的,但我们合作真的非常不愉快,现在已经有另一个有意的承租人,我应该怎么办才可以让他走呢?
原承租人在外地,说要十二月才回来,我们无法和他签立任何协议,不知电话录音可不可以?我们已经向他说要提高租金,但他说他既不肯搬也要用原来的租金死赖在这里.气死了!

你现在的承租人对你的这个房子有优先承租权。你必须提前通知他你的房子到期后的出租价格,如果他能接受那他就有租房的优先权。
你也可以明确表示房子不出租了,那也要提前通知他。合同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合同了。
你是不可以不征求他同意就开门进他的房,搬东西就更不行了,那是违法的。
如果到期他们不搬,你可以打110来处理。你所受到的损失需由承租人负责。
到时你也可以在大门上加琐,如果承租人撬琐进去,那承租人就是擅窜民宅,属于违法。
(个人观点)

  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提前统通知他到期不续签租赁合同,然后到期后清理他出门即可;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不过比较麻烦点!

你用书面形式让他走 保留下证据
和另一位承租人直接签订协议
之后承租人会追究你责任 你有损失了 再追究原房客的。。。

合同都到期了,他不走你就可以告他,实在不行,不要自己动手,叫警察来撵他走.因为合同到期了理在你这边,所以不用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