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上班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11:14
我在某家公司上班,其中一家店上班时间为早上9点到下午4点,中午有一小时就餐时间,然后早晚班换,每星期休息一天,但我在另一个店只有我一个人上班,他们规定我早上10点到中午12点,然后12:00--14:00为休息时间,然后从14:00--19:00,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
你的时间是7小时并不违法

工作8小时,一个月20.92天

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广东胡律师:

只要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超出的有支付加班费就合法。

劳动法只规定了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是多少的问题,并未规定具体单位是如何操作并安排的问题,所以你的问题显示,单位的规定是合法的。

1、如果没有规定休息日就违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根据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如果公司让你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 ,也属违法。
3、如出现上述1、2情况,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与补偿,如公司拒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