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房产所有权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04:39
谢谢各位了!!!你们说的我明白了,我补充一下,如果还贷是用我的银行卡,但实际钱是父母定期打进来的,这样的还贷部分还属于我和女方共同财产吗?
你了解的很正确。
首先,你要知道什么属于一方财产,什么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次,你要明白你的房子怎么才属于你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再次,要明白房子还贷问题。
婚前买房为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涉及婚后还贷,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后任何一方的还贷均为共同财产还贷,所以,如果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的利益。
就是说,如果离婚,你和她共同财产还贷部分要分割。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父母还的不特别说明的话,属于你们共同财产。
你父母的担忧不无道理,做不做公证都不影响“婚前的房产要是婚后有还贷的话,那婚后你还贷的部份由你和她共同承担。”
1.首先明确一点,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男方和其父母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所还的贷款,离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