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起诉离婚,请等法律的帮我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3:23:25
1、两年时间他不给一分钱,一件物,没上门看过小孩一次,而且我能证明我有收入能力,能养活小孩,我是坚绝要小孩的。小孩能百分百判给我吗?
小孩子(男,刚满两岁)。

2、小孩子目前在我老家给我爸妈带,我工作太忙,小孩太皮,所以我在前几个月把小孩和我妈送回老家了。这种情况会不会不利于我?会不会说我没亲自照顾之类的话?

3、如果不要他给抚养费,是不是以后就不会有麻烦?
我的理解是:他不给抚养费,他就没有探视小孩的权利。也没有要小孩赡养他的权利(当然,小孩以后要养他父亲,我也不反对。他要是上门只是来看小孩,我也会给他看)
事实上,我连他有没有工作都不知道。

4、我跟他同一个省,不同市。法院在他家门口,法院会不会偏袒他那边。

5、我的工作又在另一个省,真要打起官司来,真的很费力,光路费恐怕我都承担不起,怎么办呢?不过又听说还是打官司的好,如果法院把孩子判给我,他以后就没理由来要小孩了。
不过我觉得很矛盾,为什么他两年的时间几乎是对小孩不闻不问,为什么现在要跟我争小孩呢?是不是小孩满两岁,对他有利?

6、今年3月份,我失业,重新找工作,需要一些证件。所以我跟他要回我的证件(我的证件全部在他那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他不肯还,只还我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的复印件。4月份的时候,他将我的户口和小孩的户口入到他家里,没经过我的同意。国庆的时候,我回到我的当地,问管户口的官员没有我的签名怎么就让他们把户口迁过去了呢,那些人说他们有准迁证所以给他迁了。
现在是他起诉离婚,我明白他迁我户口的用意了,他就可以在他当地的法院起诉我。让我吃奔波之苦,说不定他那边的法院还偏袒他。
想问一下,我跟他要证件他不肯还,却擅自将我的户口入到他家,我能反告他吗?
他在起诉状里面写道:
虽然婚前双方恋爱了一段时间,但因双方对对方性格了解不足,草率结婚,婚后不久,双方就没居住在一起,但双方仍因为性格、经济等诸多原因多次争吵,被告的家庭成员也常常加入其中,因为被告家庭成员的偏私和被告个人性格原因,被告越来越变本加厉,还时不时闹出跳楼、撞墙等闹剧,被告亲戚也对原告进行恐吓、威胁,使得原、被告的

1、若有证据证明你说的事实,法院会把小孩判给你抚养
2、这个又一定影响,但没有什么大的关系
3、如果男方不给抚养费,还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的。要求给抚养费男的如果经济困难,去要的话会多一些事出来。至于赡养义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4、法院偏袒的问题,这个是现实问题,说不准。主要看受贿不受贿了
5、判决是最好也最彻底的解决办法,听你说的情况你好像是分居还没离婚。最好办理离婚
6、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个没什么违法的,但是扣押你的证件是违法的。

总之要到孩子的抚养权,这才是做母亲最关心的!祝你好运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1、不能说百分之一百能判给你,但只要你能有证据证明孩子在你这边抚养更适合,判给你的机会就很大。包括你的经济能力、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条件、孩子一直由你抚养的证明等等有关的书面材料、人证等。同时也可以提供他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材料也行。
2、会对你有些不利,比较孩子还是由亲生父母抚养比较合适;
3、假如孩子判给你,无论是否给付抚养费,探视权他都有。
4、你可以留意下,看是否符合回避的条件;
5、你们离婚没有?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而离婚诉讼必须本人亲自签字,如果怕浪费时间,可以先委托律师处理,有需要的时候再回去;
6、你要明白你现在是在打离婚诉讼,要孩子,离婚后你户籍可以签走,你的证件可以要回。

听我的没错。
1、对你有利,小孩原则上两岁前归母亲,且按照抚养条件,跟你过的更好。
2、不是不利条件,而且可能是有利条件,你让父母做出一份声明,表示愿意对你抚养小孩提供帮助。
3、抚养费和探视权利没关系。即使你不要抚养费,他还是有权利探视。所以你该要抚养费要抚养费。
4、住门口不算什么。
5、在当地请一个律师就好了,律师也有职业道德,你委托他,他会帮助你处理,开庭的时候你到场就可以了。
为什么他现在来争小孩的抚养权,无法确切分析
6、你可以反诉他要求归还证件

1.不可能说100%,因为你不知道对方会提出什么对他有利、对你不利的证据。但是只要你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没有恶习、工作稳定、有足够的居住条件……判给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