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诉书怎么填写有利于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2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03:52
承前一问题

下面是我写的一份申诉书(上半部分内容省略),请各位律师朋友或有类似经验的朋友给出宝贵的意见,谢谢。
请求事项:

1、要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底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人民币33000元。

2、要求被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07年8月-2009年11月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3、要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07年7月3日-2009年12月2日200%加班工资,计人民币 (这个不知道怎么样算)

4、要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带薪休假的赔偿,计人民币344.8元。

5、要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875元及一个月代通知金人民币1200元。合计人民币5075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于2007年7月3日进入到被诉人处从事销售员工作,每月工资=保底工资+提成,2007年7月3日-2009年4月每月基本保底工资1500元,2009年5月-2009年6月每月基本保底工资1000元,2009年7月-2009年12月3日每月基本保底工资1200元,每月工资被诉人以现金形式支付,申诉人签字领取,申诉人于2009年12月2日被被诉人辞退。从2007年7月3日-2009年12月2日申诉人在被诉人处实际工作时间为29个月。2007年7月3日-2009年12月2日在被诉人工作期间,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条例》第535号提出请求1,根据《天津市人大常委公告》84号,津政发 [2001] 80号,津人发[2001]10号,津政法[2005]69号,政府令[2003]12号提出请求2。有工作服、与客户所签订的订货合同、暂住证、发现金工资时的签字可以做证。

2007年7月3日-2009年12月2日在被诉人处工作期间,申诉人每周上班六天,每天上班8小时,被诉人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根据津劳局[2003]440号提出请求3,有公司考勤表及同事可以做证。

劳动仲裁中,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格式基本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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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此申诉书,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