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刚满但还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工资结算的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7:29:17
我在公司上班刚刚满两个月的试用期(第三天),目前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前天刚签的转正申请表格单,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说我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否则拿不到11月份的工资。并且人事部明确告诉我说这是符合劳动法的,我是告不了的。要想拿工资就必须书面提出申请辞职,一个月后才能正式离开公司。我在以前的公司上班辞职马上就走了,工资人家都是照常发给我的。请问高手,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吗?急呀!我那边那个单位要我尽快上岗,要不就丢了呀!
我也是这么想的,问题是他们说我已经转正。既是正式员工,和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关系的。要按公司的章程来走!

网友您好,向您的情况不但可以要回工资,而且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自您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就应当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有相关规定。还有,您已经在公司工作超过两个月,公司应当在第二个月支付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建议您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你还没有正式签劳动合同,不是正式员工,他们无权要求你提前30天提出辞职申请。
你试用期的钱该得的是应该给的。你可以告他们。

你别为了他们坏了心情 如果钱不是很多的话你还是自己去要 对流氓公司不用太客气 法律维权比较费精力的 为一个月工资请律师不划算

如果试用期 可以随时提出辞职 如果单位已种种原因不让走 因为劳动法规定,上班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它要为难你 未签劳动合同 应赔偿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