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土地使用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1:29:45
深圳关外的一块地,已经空置了十几年了,去年当地的村委卖给了我们,一切手续具备,我们今年在那里建了房子,建好后以前的地主来找我们要地,他也拿出了土地证明。我想知道现在那块地还属不属于他的。。。应该怎么办???
急问。。。
我们也是当地村民,应该是属于集体之内的。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土地使用权是以土地使用证为准的。

集体是没有权利卖未经个人承包签字同意的地,你们的合同是无效的,你们这个情况只能找当时的村委要求赔偿。

以土地使用证为准,你可以追究村委的违约赔偿责任

很复杂,委托内行的律师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