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关的法律问题,请学律师的朋友们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53:25
有这样一个“手加工制品”的例子:就是在领活的时候,要先学会做,但是学之前需要先交几百元的滞纳金,签订劳动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只有你先交钱,才能学,才能领活做。可是也就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学后无论你觉得好不好做,能不能做,你都必须领活,因为你已经交钱了,并且订立了合同。这时你再发现受骗已经晚了,那种活根本挣不到钱,因为他会反复的挑毛病,而且根本也做不到他规定的标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是否是不合法的,能否从这个入口来要回钱呢?

看到这个案例,我觉得非常像经常在路边贴的招聘广告,说招收抄写员,给一份合同,让你在一个星期内抄一两百份,等你拿去交的时候,他就说这个不合格,那个不合格,扣下押金。都是一样骗人的。
如果是你说的这个情况,你们签的不应该是劳动合同,他雇佣你作为他的工人为他干活的情况下签的才是劳动合同,你这样签订的应该是承揽加工业务的合同,在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其产品的检验标准呢?一般来说这样的合同当中不会有这样的标准的。你可以先去工商局举报,看处理不处理。真的不行的话,就只能打官司了,那你就负有举证的责任,要证明你的产品是合格的。现在看不到你的合同原文,这样说比较空泛,不好找突破点,你要在当地找些法律方面的人以合同原文给他们看,才好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