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增值税发票过了90天了 认证不了了 怎么才能挽回损失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01:59
我不小心 到第91天发现 我有一张40+万的发票没认证 等我去税务局 已经晚了 那位朋友指教下 我该怎么办才能挽回损失呀
对方税务局说 过了90天就不可以在开负数发票冲回了,要开也得我这边税务局出个退货证明 5555555可是让税务局出个退货证明是何其难呀

没有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3]96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的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 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根据962号文的规定已经说明,除去退货外只有原发票开具错误,才可以退回给销货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实际操作先按原错票内容开具一张负数发票,然后再按正确的内容开具一份篮字发票交给购货方)。
如果是未按照规定期限认证并抵扣的,是不允许退回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由于你没有入帐,按规定你的主管国税局不可能给你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因此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额肯定不能抵扣了。吃一堑长一智,就算交学费吧,虽然贵了一点。

过了90天就没办法了!对方也不能退了!
只能自己承担了,下次注意吧!

你只要没认证对方可以做销项负数处理,你把发票退回去,让对方给你重新开一张,这样对双方都没有任何损失.

把发票退回去,让对方给你重新开一份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