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如何理解“婚内强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5:56:52

1、夫妻之间;
2、妻子不愿意;
3、丈夫强行并完成性行为。
4、妻子提起诉讼。如果妻子不告,虽没人知道,但婚内强奸的事实依然存在。

“婚内强奸”也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行为主体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因此从理论上说,丈夫强奸妻子也成立强奸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充分考虑中国的传统道德,一般不作强奸罪认定。

在中国法律中现在没有婚内强奸这个概念,也就无从谈起界定,我们都知道妇女有性自主权,妇女在遭到性侵犯的时候有无限的自卫权,包括致对方死亡,如果出现了婚内强奸,那就可能导致,妻子不愿意的情况下,天天在枕头下面藏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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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国家没有“婚内强奸”这一概念,目前只存在于理论讨论之中。

国外的法律中的婚内强奸,主要指的是丈夫对妻子在违背其意志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注意,一定是暴力,与之发生性关系。

目前有些国家立法认为,婚内强奸只能是用暴力的,其他的方式比如胁迫等可能不够称。
有些过家的立法则认为,婚内强奸的手段跟强奸一样,只要违背妇女意志都属于强奸。

只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行为,就构成强奸。因为刑法中对强奸罪的主体没有特殊规定,所以丈夫作为男性也不能侵犯妻子作为女性的性自主权。但是,结婚又使婚姻当事人将同居作为了法定义务,只要双方还没有离婚,妻子是不该随意拒绝丈夫性行为要求,何况这也是中国传统道德所认可的。
目前,婚内强奸更多是理论探讨,实践中很难认定。主要是举证困难,妻子很难说清自己是否真的不愿意,另外如何反抗也不好说明,有时还容易被家庭暴力掩盖。一般夫妻在离婚诉讼期间提出婚内强奸,比较容易得到法庭支持,我国司法实践中有过这样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