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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8:06:33
1.王某在牧羊时丢失了三只羊,邻村的张某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发现了三只羊,便将羊驱赶回家饲养起来,后又花钱配种使其中一只羊产下两只羊羔,随后张某将拾的的三只羊以900元的价格买给李某,并向李某隐瞒了羊的来历.数月后,王某发现李某的羊是自己的,向李某索要,并要求张某返还两只羊羔.
〔请以被告人李某的角度做法律辩护!〕

2.张某将自己家中的一头牛卖给李某.两人协商卖价为800元,李某当即支付500,并约定第二天再付300元,共同完税后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被雷击而死,李某知情后要求张某归还500元,张某认为牛已卖给李某,李某应再付300元,争执不下起诉法院.
〔请以被告人张某的角度做法律辩护!〕

3.甲青年为结婚到家具店定做家具,约定价款6000元,10后交货付款.11天,甲到家具店付款6000,家具店要给他送货,甲说因家中未装修完,不能将家具送去,需要暂放家具,后天再说.不料第二天家具店失火(雷电引起电线着火)甲要求家具店返还6000元,但家具店认为这是意外事故与他们无关
〔请以被告家具店的角度做法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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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来解释一下~

第一题: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对羊的来源并不知道,其购买羊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为善意取得,不需要返还三只羊王某的损失应该由张某来承担。虽然物权人可以追击物之所在,但是也有一定限制即不得对抗善意取得。
第二题:物权中的转移中动产以交付为标志。即然牛做为动产已经交付了,动产的所有权也就发生转移了,交易就已经完成了。李某不能再要求张某归还500元。
第三题:家具着火与店主的具体行为无关,是雷电引起属于意外事件店主不需负责。动产交付的效力是转移所有权。。而在这个案件中的交付为拟制交付中的占有改定,即买卖合同生效后,店主和甲有一个口头合同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实际上所有权已经转移。因此甲应该自己承担损失,家具店不必负责

1 所有权是绝对,并不一定要以实际占有为前提。李某可以要求赵某返还不当得利。天然孳息归所有权人,但是所有权人必须支付一定得费用赵某,用于补偿他对于羊照料得费用。

张某和李某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且标的物发生了转移,因此风险理因由李某承担。

由于甲的原因致使标的物延期交付,导致的损失,由甲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