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推翻遗嘱,争身家,急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21:49
昨晚吃饭时,我爸说他立了遗嘱,叫公证处的人作了公证,叫我们以后不许争财产,他说大儿子不孝,一分不给.肥水不流别人田,出嫁女也不分,我当场表示不满,因为他的起步资金,超过一半是我给的,现在发达了,就想还回起步资金了事.我没提出要分他一身家已经就够老实人的了,既然还一分不给.听说遗嘱在法律上权威最高,我现在该怎么办.不服呀,发达了就忘恩了.请懂法的帮帮我吧.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上面打错字了,本应是:我没提出要分他一半的身家已经就够老实人的了

遗嘱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去世后财产处理方式,非财产权利人无权提出异议,哪怕不合情理,所以,从这个角度讲,遗嘱是无法随意推翻的。
如果你认为你当初曾资助过你父亲,那么就要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了。有三种可能。
1,资助是对你父亲的赠与,那是无法要回的。
2,资助是借款,你有权要求还款。
3,资助是合伙关系,那你有权要求分配合伙财产。

无论哪种关系,都与遗嘱本身无直接关系,应该在你父亲生前与你父亲交涉,而且需要看证据和相关约定,坦率地讲,从法律上要回钱,并不容易,家人之间还是尽量不要用法律为好,真要用的话,根据上面建议,你找当地律师介绍详细情况,看是否有机会吧。

是不是自己做的也不太够呢,算了吧,别跟老人争了,凡事还是靠自已.

的确的法律上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如果你父亲定下遗嘱,你就没有继承权了。
但是,存在“他的起步资金,超过一半是我给的”的问题,如果当时是以投资的方式给你父亲,你就可以要回投资的金额和利润,以借的方式给的,就可以要回本金和利息。如果是赠与,就要不回来了。

长辈个人的财产,他有独立的支配和决定的权利,晚辈无权也不宜干涉。

法律上是没办法了,不过你可以好好和老人谈一谈,毕竟是自己的儿女。可以让他重立一份遗嘱,再公证一下,前一次就会作废。

去看看清朝的历史吧,去看看努尔哈赤的孩子们,他们是怎么为争夺皇位而战的,去看看康熙的孩子们,乾隆的孩子们,他们是如何在残酷的皇位竞争中笑到最后,赢得最后的胜利的。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乘老头子还健在,你抓紧时间,相信你会有机会的。
但愿笑到最后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