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20:59:13
现在一套房子,由于是公有的,所以一直付房租,直到2008年才买下来,当时是孙子花钱购买且老人的几个子女都有签字,但是并未公证.但是由于是工龄购买,所以手续办完以后是2阿姨的名字,当时私下和2阿姨说好是以后过户给孙子的,现在老人已经去世,但是在财产分摊的时候却无援无辜多出来一分遗嘱
遗嘱是2005年定的,上面写明了房子归2阿姨和3阿姨所有,上面只有2个老人的签名且没有第三方证人的在场,也没公证印章.孙子并不知道有此遗嘱!
现在房子的相关产权什么的都是2阿姨的了,所以这份遗嘱有效吗
请各位帮忙下,现在孙子应该如何处理才能得到房子!!
但是老人写遗嘱的时候房子并未被购买,也就是说他应该没有决定权吧..房子还是公家的呀..2008年才买的了..遗嘱是2005年定的..当时2008年写的是孙子出钱给2阿姨购买,没写购买以后过户!
现在想知道第一份遗嘱是否有效,无效的话只要跟2阿姨交流就行了!

1、遗嘱本身是否老人所写?如果该遗嘱是老人亲自所写,又有签字,属于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更不需要公证。
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如果遗嘱本身不是老人所写,而只有老人的签字,就是无效的。因为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现场作见证,并在遗嘱上签字方为有效。
依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就算这份遗嘱是无效的,此案对孙子也极为不利,因为现实是该房屋登记在2阿姨名下,而孙子又只和2阿姨口头约定,如果关系闹僵后,2阿姨不承认有口头约定,谈继承就没有意义了,因为这房子从法律角度讲就是2阿姨的,而不是遗产。

4、虽然是孙子花钱购买,但只有足够证据证明孙子是借钱给老人的,否则只能是赠与。也就是说,房屋产权与孙子是否花钱没有关系了。

所以,综上分析,孙子能否得到房子只能取决于2阿姨的良心了。

你说的对,2005年的遗嘱无权处分这个房子,是无效的!你可以和2阿姨交流了!!

遗嘱无效,因为这个房子不是老人的。根据原来的签字起诉到法院,变更所有权人

遗嘱无效,房产不为老人所有

遗嘱无效,因为这个房子不是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