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38:47
定金收据上有具体的房号,收款金额和公司财务公章和时间,当时没有认购书给我签,半年后开盘前说不能卖给我了,要卖给别人,定金可以要求双倍赔还吗?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的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此规定,接受定金的发展商如拒绝签订主合同,那么他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你可以向他要求双倍定金。

可以的,定金收据上的信息已经足以明确你们之间存在定购合约关系,如果对方违约,则你可以根据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定金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总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能主张双倍返还,但是可以要求返还本金和占用利息。

没有签定合同或书面协议的定金是无法律效力的。

定金的交付一定要有书面的协议,没有协议的只能算是“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