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房东违约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4:16:25
你好,我签了半年的租房合同,合同是由中介拟定的,现在房东因把房子卖了,而此时距离合同到期还差3个月,合同上已写明房东违约除应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3 个月房租)。听中介说新房东也想出租此房,这样我们可以继续住下去。请问如果新房东出租该房子给我而我也愿意租的话,以前签的合同还有效吗??这样原来的房东该赔偿多少的违约金吗?如果新房东租给我,而我想换房,又该如何?老房东还要赔偿吗?还是我要赔偿? 谢谢!!!万分的感谢!!!
还想请教,此房是双胞房,即两套60 平米的合成一套(301和302 号房),我现在租的是其中一套60 平米的(例如301号房),合同上也写清楚了是301号房,若新房东想买了房自己住一套,另外一套也是出租,现在不知道他想出租哪一套,如果他想自己住我现在住的301 号房的这一套,让我搬去隔壁的302号房那套的话,这样算不算违约呢???我要不要搬呢?我可不可以不搬??

另外,如果我不住但我合同还没到期阿,这样又怎么算?是算他先违约呢还是我违约?? 谢谢!!非常感谢~~~ ^ . ^

出租人违约可能来源两种种情况,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1、没有按照规定交付租赁物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
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要是让你提前搬走,就要按照合同支付你3个月的违约金,如果在不中断你按照合同居住的期间,由于房东的关系房屋易主, 需要新房东跟中介公司再重新签个合同。你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