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所有争执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7:37:57
我在乡镇上买了一处房子,此房 和房后一偏房和楼房都属于王某村所有,后因规划卖与个人。
1、现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卖房人王某父亲的(其父已过世,房产为王某继承),买房时和王某写了一份契约证明,并有证人签字,手印,只是没有过到我的名下,请问这份契约在法律上能不能说明这处房产属于我的。
2、这处房产房后有一块后院,因这块地与后邻有争执,我手有一证明是规划时所写,证明空地归王某父亲所有,并有证人签字和该村村委会和党支部盖章。这能不能说明此空地属于我所有,后邻也和我一样是买了原房主的房子,他只是买了其中一部分,并 拿不出有效证明,,请问我若通过 法院,须要办哪些手续.是以我的名义还是王某的名义打这官司。

1.购房操作不规范,应尽快促王某先办理继承过户,再过户到你的名下。
你与王某所立契约中的房产,是法律上无法保障的房产。因为王某实际上还没有该房产。
2.你的这份证明是唯一能够提供后院归属的证明,应该说解决这个问题你处于有利地位。

回答:1.这不能说明其房产是你的.
2.你不需要通过法院,直接让王某带着手续先继承下来.如果王某没有继承你现在说什么都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