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我应该得到多少违约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6:11:54
本人两个月前与房主通过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用该房屋开办了一家正规公司(房屋用途为:商住),合同期限为一年。现在房主已将该房屋转卖给他人,新房主打算自己用,不对外出租。造成原房住违约,想问一下按如下协议条款,我应该获得多少赔偿金?
合同里的违约责任内容如下:
1、若出租方中途反悔,不出租房屋,应双倍赔偿承租方的租房押金,并返还剩余房屋租金。并支付代理方代理费。
2、若承租方中途反悔,出租方不返还承租方的租房押金,并承担代理方的代理费用。

关于押金在补充规定里是这样写的:
押金:贰仟元整,双方约定待合同期满,室内物品无损坏费用无拖欠,出租方如数将押金返还给承租方。

想麻烦各位帮我解答一下,现在房主中途违约,除了剩余房租以外,我应该得到多少违约金?是否得到违约金后房主还应该退还押金?有人说我应该得到4000元,押金不返还;也有人说我应该得到4000元,并得到退还押金2000元。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有个很重要的问题,楼主忽略了:你完全可以不搬的,新业主无权要求你搬走,我国法律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也就是原业主在出卖房产的情况下,你和他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新的业主还是有效的,你可以不同意新业主的要求,如果他要你强搬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你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们的买卖无效,因为作为租户,你有优先购买权。
当然,如果单就你这个合同的赔偿问题来说,正确的做法是赔偿你押金的金额,并返还押金,相当于你可以收到两倍于押金的款项。并返还剩余的已缴纳的租金。

应返还4000元(包含2000元押金和双倍赔偿的2000元)

你们合同中约定了赔偿方式,双倍返还,2000x2=4000也是我上面说的。

有人说押金不返还,他们所说的违约金赔偿方式不适用在这里,你们合同中没有约定。

4000

你有权利不退房,根据<<合同法>>中"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房东出卖房屋时,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即价格等条件相同时你有优购买的权利.当你不购买,他人购买后,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仍然有效.如果,新房住强行要你搬走,或是你在原地会对工作有影响,你可以有一下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1)如果这一年的租金>=10000元,可退还双倍押金,总额得4000元,因为你交的押金具有定金性质.
(2)当这一年的租金<10000元时,要求退还总额=2000+年租金*20%.
(3)如果这种方法不能弥补你的损失,你可以放弃定金赔偿,而要求违约金,来弥补你的损失,这时所得总额=2000+违约金.
剩余的房租,不管用什么方式,他都必须全额退还给你.
当然,如果你对房内的物品有损坏,你得赔偿.

我国法律中有“买卖不破租赁”但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中途违约的处理方式,所以双方中途都可以违约。对方侵犯了你的“优先购买权”这倒是真的。
至于违约金:其实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歧义的,押金不同于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