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纳税期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35:02
纳税期限有两种一种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采用前者这种方式纳税的,是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至10日时申报纳税,交清上月应纳税款.
那具体是怎么个工作流程呢?
还有,纳税期限的选择是由税务局来规定什么样的企业界,什么样的行业采用哪种纳税期限还是由企业自行进行选择?

看看这样给你归纳一下是否很清楚了:
1、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各项税款一般是次月10日内为缴纳期限(节假日顺延);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每半年交一次;
所得税按季申报缴纳,年底进行汇算。
基本上是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
不能按期缴纳的要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

流转税是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所得税一般按季申报,在税季后15日内;
费用性税金一般按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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