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问题,请教资法律深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9:40:34
我于2004年11月购买住房一处,于05年入住。购房时预交了一年物业费,并与开发商签了一份《业主公约》,公约落款是天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天富”就是开发商自己的名字)。05年底开发商找了一家“永馨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物业。“永馨物业”贴出告示,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入住,并开始计收物业费。如今马上一年了,这期间,他们的服务并不好。重要的是,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我们手中仍只有一个公约。
我想知道,就目前这种情况,我拒绝缴纳明年的物业费是否合法?(注:开发商“天富”房地产公司因手续不全尚未撤离,相关费用也没有转给“永馨物业公司”)

请高人指点,我与物业公司存在法律上的联系吗?我不缴纳物业费是否可以?小区目前没有业主大会。

你目前可以拒绝向永馨物业公司交纳管理费,但必须向天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费用.没有签定物业管理合同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你们是否满意,如果不满意,应当召开业主大会来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当然,如果有2/3以上业主都不满意的话,你们有权利自己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更换掉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

另外,为什么物业管理费一次交纳一年呢?如果双方没有合同约定,你按月交纳也是合法的.

想彻底解决此事,必须联合其他业主一起处理.

http://cn.realestate.yahoo.com/060818/348/27co8.html

http://cn.realestate.yahoo.com/061009/347/27d3a.html

http://news.tom.com/2006-12-02/0020/68556511.html

请参见以上的美丽园小区物业纠纷案

美丽园小区的今天就是您小区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