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由县法院提级到地区法院执行之后,再以某种理由要求退回来.这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6:43:57
我是一个体包工头.10年前承包山西省交口县桃红坡镇政府两处工程.工程款一直拖欠至今.工人工资没法往下发.无奈之下,4年前我将镇政府告上了县法院.法院很快判决我胜诉.可是却拖这不给执行.原因是镇政府的干预.最后由县法院提级到地区法院执行.地区法院于去年强行冻结桃红坡镇政府帐户上的款项.本以为很快便可给我执行,没想到桃红坡镇政府又托县长及县法院干预执行,并把案件又提回到县法院执行.就这样的周折,我的工程款又没了希望.已经十多年了,这钱怎么就这么难啊.况且,欠钱的是人民政府啊!!!不能不让人心痛啊.人家镇长就跟我说过:"老夏,你跟我斗"?如今才知道,确实咱斗不过他.法律也好象是站在他那边.
我三年前去过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反映过情况,当时人家给写了封信让我带回来.可是那封信换来的仅仅是一个个部门的推脱.
无奈啊,无奈!我希望大家能给我一个好的建议. 谢谢

正常情况下。政府是不可以干预司法的。你们那里的风气太不好了。
我建议你找更高一级别的检察部门举报你们那的违法行为包括政府和检察院法院的。影响这么坏的事,总有人是会帮你的。我支持你真的 。法律还会回到你这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