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问题,同志们帮忙解决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42:03
林生是大学教授,工资收入较高,早年有在国外讲学,有一些积蓄,两个子女都已参加工作。林生有个65岁的妹妹,因故一直未婚,依靠哥哥和嫂子养活。为了使妹妹晚年生活有保障,林生临终前与夫人协商一致。立下遗嘱,愿将自己的存款10万院中的万元留给妹妹,并委托夫认为遗嘱执行人。林生去世后,两个子女不让林生的妹妹继承遗产,原因是作为第一继承人,他们没有放弃继承权,因此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
1.林生所立遗嘱是否有效?
2.这10万元存款应如何分配?

1、林生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形式。在有遗嘱时,则按照遗嘱继承。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林生的两个子女是他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这是就法定继承而言的,如果有遗嘱,则可以不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
2、首先按照遗嘱*万元由其妹妹继承。剩余部分由林生的妻子和两个子女平均分配。

医嘱有效!!
如果没有立医嘱,林生子女是第一继承人,林生妹妹没有权利继承.但林生力了医嘱说明林生的意愿是将这10万元给其妹妹.此医嘱受法律保护!
这10万元完全归林生妹妹所有!

1.遗嘱有效,子女的继承权是法定继承,而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2.10万元其实是夫妻共有财产,去掉给妹妹的1万元(?没写清楚),还剩下9万元,其中一半是夫人的财产,剩下45000元,子女和配偶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为3份,每人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