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交房时比合同上的面积大出几平米,这部分应该向买方收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01:27
有没有相关的规定?有说服力的?
有,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明确的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也就是说,对于面积误差首先是按照你们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如果你们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多退少补,据实结算之类的内容,那么开发商有权向你收取此部分补面积的费用.
但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或是约定不明,则适用上述的正负3%条款,3%以内的你补交相关费用,超过3%部分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但产权归你.
房屋建设允许有误差,国家规定面积误差应在正负3%之内,在这个范围内的面积误差,应多退少补,就是面积少了,要退你钱,面积多了,你补钱。
超过这个面积,面积过少消费者有权退房,面积过大,开发商自己承担损失(3%以上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