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把谁列为被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47:16
可以 把车主和肇事者 分开来告吗

我现在不知道车主是谁 车子导了好几手了 没有过户 肇事者 也是从朋友的朋友那借的车 我可以先告肇事者 然后再告 车主和保险公司吗??

不用。
1.你没有必要去追究车主是谁,这是交管部门的职责。
2.找到车主当然最好,你可以把他列为共同被告,使其承担连带责任,找不到你只要告对你实施侵害行为的肇事者就行了。
3.保险公司不好告的:a.你不知道该车有没有保险,哪家保险公司。b .保险公司赔损与否虽然关系到你的赔偿问题,但这是间接的,你不是保险合同中的任何一方,你与保险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c.你别操这闲心,保险公司赔不赔,肇事者都得赔的。诉讼关系越简洁越好操作。
谨供参考!

共同被告.
如果起诉车主和肇事者,保险公司可列为第三人.

可将肇事者和行驶证上的车主列为共同被告.如果保险单上的投保人与车主为同一人,还可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应该将肇事者和车主列为第一和第二被告;保险公司与肇事无关,只不过他提供保险后你可以更顺利的理赔;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要告保险公司.

可以把他们列为共同被告

车主 和 肇事者 对你的人身 侵权 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可以将两人列为共同被告 可以在被告住所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