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哪个成立无因管理,07年法硕真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53:04
真题关于无因管理的以下构成无因管理的是:单选
A.把别人的牛误以为自己的而喂养
B.帮助朋友招呼客人吃饭
C.修葺两家共用的墙
D、忘了,但肯定不是答案。
这个一直到现在还有争议,我觉得有可能选B吧!!

C.修葺两家共用的墙
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的利益管理他人事务的一种法律事实。因无因管理的成立,在管理事务的管理人和其事务受管理的人(即本人或称受益人)之间就发生无因管理的债权债务关系。
1、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必须是管理人须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
在这道题中A.把别人的牛误以为自己的而喂养 ,是属于认识上的错误,不具备主动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的主观条件。
2、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应符合本人明显或可推知的意思和利益,如果管理人明知或所推知本人的意思而违反其意思进行管理,且实际上也不利于本人的利益,则不但不构成无因管理。在“B.帮助朋友招呼客人吃饭”情况下管理人无法得知“本人”是否有接待客人吃饭的意思 ,因此实施管理行为不具备“符合本人明显或可推知的意思和利益”的条件。
3、修葺两家共用的墙,虽然有自己的一部分,从主观上看是源于为他人谋利益的善良愿望,并且也积极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相对邻居另据另一半产权来说成立无因管理。

A

B 不是 无因管理的对象是物,照顾活人怎么能是呢?

C 是明知的,也不构成.是添附行为

A

A:不构成无因管理:其缺少无因管理的意思要件(有管理意思)即为他人利益而为之的意思.
B:没有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何来无因管理之说?(法律事实引起法律关系)
C: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行为可以包括为他人利益的同时也顾全自己的利益.

故本题选:C
补充一下:无因管理为一债权关系,即无因管理之债.起点是法律事实引起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看来司法考试比法硕难多了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是谓无因管理。
答案是C。
A.是错的。因为他不存在主观上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的意思,只是误认为,虽然物主也应给予补偿,但不属无因管理。
B也是错的。因为招待客人的行为并不是朋友必须去且一定会去做,不做就会有不利后果,不能认定是具有避免利益损失作用的行为。并没有可以维护该朋友利益的客观表现存在。“管理”没有必须性与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