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卖方欲反悔并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收回房屋,买方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0:42:55
房屋买卖后,未过户之前,卖方愿以承担违约责任来要回原来的房屋,而买方又不愿意,坚决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则不配合.则如何保护买房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对方不愿再配合下去,托着对谁都不好,按合同约定办事吧。

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是由守约的一方选择,或者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但选择后者可能需要裁判机构的判定,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财物成本。

只能是卖方付违约金了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

过户是要两家来完成的,你的买房人的合法权就只能是在争取自己更多的合法利益了,也不能强迫着对方去做那个做不到的事情,毕竟对方都说要愿意赔偿你的损失了!还能怎样呢?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就按约定好的赔偿额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