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里受伤该不该得到陪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9:25:05
大家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妻子在一个纸袋厂里上班,有一次在用刀割纸的时候不小心将自已的小手指的指筋割断,但是厂子里有规定不允许用刀操作的,一律要用剪刀去剪的,我想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厂子里在法律上讲应该负责部分或者小部分责任的吗?我们可以要求厂子里陪偿一部分医疗费用吗?谢谢

属于工伤
因为对于工伤的认定,从劳动者角度适用的是过错原则,即只是劳动者故意而为之,才不认定为工伤。过失或者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作。
从你的情况看,你妻子并没有“故意”割伤自己,而是过失导致,虽然是违章操作,但仍应认定为工伤。
不存在部分负责的问题,用人单位应该负责你所有因工伤的费用。
工伤认定具体做法请参考《工伤认定办法》

虽然是违章操作,但依旧是属于工伤。
建议先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待遇要根据工伤等级来划分。
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收入等,构成残疾的还有一次工伤补助金。
一句话,厂里要对你妻子的伤负责到底,放心吧。

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