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继承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7:00:16
如果妻子的存款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么这些财产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这个问题比较简单

就是说如果存款你可以证明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她也只有权利将自己的份额赠与儿子,没有权力处分你的份额

所以对你而言需要证明该存款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就是婚后取得就可以了)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就算是共同财产

你需要证明该笔存款是你妻子存的。

财产的归属不看户头的人名的! 前面的几位大侠都答的不错!

只要是事实上从婚后取得,你就有权主张是婚后共同财产。
就算妻子要把钱存在儿子的名下,她也只有对她所占有的份额享有赠与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