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因员工小的过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09:59
本人今年55周岁,在本单位工作30多年,工作兢兢业业,曾经多次获得过省、市先进工作者称号。去年(2007年)本单位由国企改制为名营企业,本人被买断工龄后,与改制后单位签约3年(买断工龄作为入股资金),今年,除夕早晨7点45分,去单位上班(本人上班处为单位一小型销售网点只有3名工作人员),该日只有本人一人负责开店门上班,在8点左右,本人内急,需要上厕所,而店内没有卫生设施,本人只得关店门,去厕所。在这几分钟时间里,单位负责人来检查,以关门办私事为由,强迫我写检查,并与初八,强行书面解除与本人的劳动合同.并且,不给本人任何解释机会.现在,我该怎么办,请各位高人帮帮我!!!!!!!跪求啊!!!!

这情况估计就是盯你好久早就想开除你了
肯定也是要裁员
你再在那呆也是不顺
不过你如果还想干可以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
如果你真的是这个情况估计还是不能开除你的
找相关部门再投诉一下
也许会有转机
祝你好运~!

考虑到你年纪较大,再找工作会有难度,因些可申请劳动仲裁.具体问劳动保障部门.
如果你有其他营生可做,就做别的吧.因为就会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你和单位的关系也会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