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8:18:38
我和我现在的公司签了5年的合同,我干了1年多,想走,但是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还有退还安家费,赔偿培训费用等条款,据说一共要一两万元。我了解到《劳动合同法》草案正在审议中,其中有这么一条:

第十七条 除本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6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前款规定的竞业限制的范围,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同时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3倍。

我想问的就是如果我等《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再辞职(劳动合同是之前签的),那是不是就要按照新法执行了,那我就不用交违约金了,是这样吗?
大家帮帮我吧,我是刚毕业的穷学生,暂时没钱交违约金呀。

你谈到的其实是个法律溯及力的问题.
原则上讲,法律是没有溯及力的,也就是说,新法是不调整其颁布之前的行为的.但不同的法律会在颁布的条文中作出一个特别的说明,即新旧法的适用问题.这就要看制定者了,所以现在还不能够确定.
但由于我国以前只有劳动法,并没有劳动合同相关的专门规定,因此,新法执行以后可以调整某些之前法律关系也不是没有可能性的.

草案还没有实施呢!现在还没有法律效应,你如果想走的话赔偿金是逐年减少的。

我教你,你就天天不好好干,天天请假,旷工,每月就等发工资,看你们单位还要不要你,等他们开了你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