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2:35:00
公司现在对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死这样做的:
员工(不论级别与岗位)先在公司做几个月,公司再看要不要与其签订合同,这种做法应该是不合法的吧?请问,这样对公司有什么不良影响,尤其是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可见,新法实施后,这种情况要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