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的违约金问题,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1:15:22
本人幼儿教师,合同期5年,在2年半时候想辞职,单位(私人幼儿园)说按照合同收取韦约金3000元,而且不予发放寒假期间的工资(我是开学第一天提出离职申请并停止工作),单位说辞职申请是开学第一天收到的,但是领导并没有同意,应该按照旷工论,用旷工扣除寒假工资,合理么?
而且,当时签工作的时候单位以“代为保管免得丢失”的名义扣押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以此来限制教师离职,不交违约金就不给证,这是不是违法了啊?
请大家帮解释一下,所有积分倾囊相送

不合理
这是哪幼儿园啊,整个儿一霸王条款啊

别的暂且不论
\"不交违约金就不给证\"
这就是霸王条款

你可以先跟他们协商,毕竟也是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先礼后兵还是必要的,如果他们执意不给,你可以找有关部门投诉甚至起诉他们的不合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