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些关于合同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4:15:27
正规的合同应该是双方都有吗?如果劳动者方没有合同的话,此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我手里确实没有合同,如果他不讲理的话,因为我是兼职的,非正式员工,我也可以死活不承认我签过合同呀,一口咬定签名是伪造的,是不是可以这样呢?还有,法律规定了合同必须双方各一份吗?还是因单位而异?我只是个兼职的非正式员工,我现在不想再做下去了,因为雇佣方不守信用,说好一天50,事实却不是这个数,要少,还拖欠工资,而且我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再继续做下去.如果我中途不做了,我之前的劳动所得雇佣方应该给我吗?还是我不但拿不到我应有的劳动所得而且还要赔偿他们违约金呢?如果我不赔,他们会起诉我吗?

只要签订了合同,一般就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劳动者对合同不知情,比如伪造签名、涂改内容。

劳动者很难证明自己没有拿到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承认,或者这份合同有违反劳动法规硬性规定的地方,比如单方免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时的责任等,这些是自然无效的。

对问题补充的回答:

签名可以鉴定,这方面赖不了。
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甲乙双方都持有。

对再次补充的问题再次回答:

他拖欠你的工资,你可以起诉他。
至于你们的约定到底是不是有劳动期限,或者有没有违约金,这些都要找到合同书看看。

你也太不仔细了,就算合同书不给你,你也该事先看看内容啊!

只要双方自愿签字了,那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如果你想否认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的话,就必须举出证据证明你不是自愿签订的,或者合同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等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