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的疑问(出租使用权房屋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3:23:22
我有一套房子(大连的),现在想要出租,这套房子是使用权的。请问谁能告诉我,我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啊?我还要缴纳什么费用给房产吗?
另外我还想问一下,就是我如果想要把这套房子卖掉的话,我都需要拿哪些证件啊?
请专家给我解释的越详细越好。谢谢了。
那要是收费的话,应该是多少钱啊?收费标准是多少啊?谢谢您的解答!

谢谢Richard校长给我的解答,这样我心里有数了。具体的我再出去打听打听。我能够要一下您的QQ号,或者是邮箱吗,等我要是遇到什么问题时,还得麻烦您,向您请教啊!
我的QQ号是 673771294(诸葛初明)

房屋出租按道理说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但是目前为止基本上没有人交纳这个费用。收钱的一个是产权单位,一个是管辖的派出所。
至于你想卖房子,使用权的房子就涉及到产权单位是否给过户了。必须先到产权单位打听清楚,办理过户时,需要户主以及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到场,成年人全部同意出售,如果有不在的需要出示同意的证明。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街道证明或单位证明。而且使用权的房子只能卖给本地人。外地人无法买卖使用权房产,使用权的房子不可以进行贷款,过户费用是房价的10%,你不可以报的太地,不然产权单位会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收取!!!
租房子的收费标准我还真不清楚,因为做了很长时间的房屋租赁和买卖从来没有交纳过租房子的费用!根本就不用交,就算是交估计也就是一年收取一个月的房租吧
不会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