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母债子(女)还可有法律依据?丈母娘的要求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3:18:51
我跟妻子都研究生刚刚毕业,在沿海大城市工作,都是工薪阶层,事业刚刚起步,没有多少积蓄,还是住的单位临时给的宿舍。丈母娘一个人在她们老家做小生意(丈人不在了),一天突然打电话来说欠了别人十几万,后来又说欠了二十几万,要我妻子把工资拿给她还债。有一天一个所谓债主也打电话来威胁说如果不还就去找她在读大学的弟弟的麻烦。我觉得很震惊也很疑惑,她妈妈每周打电话从来没有提过欠钱的事突然就出了这么一大笔。

妻子的母亲其实一直都对女儿不好,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靠妻子向亲戚借(所以后来我们还还了亲戚4万元)和自己打工赚的,妻子的电脑是我买的,总之她妈妈没给过什么帮助。对儿子就不一样了,因为考分不够,弟弟上大学多交了5万学费,是她妈妈出的,4年的生活费则全是妻子给的,要什么买什么。有一次妻子说“我来自一个不幸的家庭,又摊上这么个不讲道理的妈妈,小的时候因为只喜欢读书不会做家务被她打,长大了凭着自己的知识有一份收入一般但还算体面的工作(大学老师),她又来说生我就是帮她还债的,我好可怜啊!你一定要对我好啊!不然真觉得活着没意思了!”听得我心如刀绞。也觉得她的妈妈不近人情。

其实我的愿望很简单,我只希冀平安,和睦的家庭生活,上孝老人,下教子女。现在我根本就不指望岳母能像其他长辈那样帮帮我们的小家庭了,我只希望尽量减少她对我们小家庭的负面影响,和我们互相尊重,我也希望她能安享晚年,就像我自己的父母一样。可是怎样才能做到呢?

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谈谈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是怎么处理的,由生活经验的朋友帮忙出出主意,如有那位朋友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可以分享一下体会,谢谢了!

父债不一定子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子女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的情形下不承担父亲的债务责任。
二在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的限度内负有偿债责任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象你所讲的情况,建议不要盲目还债.首先应当确认债务的金额,然后看丈人有多少遗产,如果没有遗产或是你们并没有继承遗产,那就不用担心,你们在法律上没有还债的义务.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1、法律上是否认所谓“父债子还”的;
2、如果子女没有继承上一辈的遗产,完全没有义务替上一辈还款的,当然,自愿的可以。
3、如果子女继承了上一辈的遗产,也只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予以偿还;
4、你岳母欠债情况不满,查清再说;
5、安慰好妻子,了解妻子的真实想法,再做打算。

如果你丈母娘的经营活动的盈利收入并未供你或你的太太使用,那么很简单,她的负债你们没有义务帮其偿还。“债主”也无权要求你们替母偿还。其实什么“父债子偿”之类的狭义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个人债务个人承担,除非负债人将负债用于你们的生活,不然你们对此是不用负责的。

不用,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

当然,这是在女儿没有作出承诺还款的情况下

但是,如果母女之间发生了继承(母亲死亡,留有遗产)

就要从遗产中拿出需要清偿部分来履行债务

从你现在所说的事实看,这阶段你没有为丈母娘还钱的法定义务。个人民事责任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