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母债子(女)还可有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43:11
我跟妻子都研究生刚刚毕业,在沿海大城市工作,都是工薪阶层,事业刚刚起步,没有多少积蓄,还是住的单位临时给的宿舍。丈母娘一个人在她们老家做小生意(丈人不在了),一天突然打电话来说欠了别人十几万,后来又说欠了二十几万,要我妻子把工资拿给她还债。有一天一个所谓债主也打电话来威胁说如果不还就去找她在读大学的弟弟的麻烦。我觉得很震惊也很疑惑,她妈妈每周打电话从来没有提过欠钱的事突然就出了这么一大笔。

妻子的母亲其实一直都对女儿不好,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靠妻子向亲戚借(所以后来我们还还了亲戚4万元)和自己打工赚的,妻子的电脑是我买的,总之她妈妈没给过什么帮助。对儿子就不一样了,因为考分不够,弟弟上大学多交了5万学费,是她妈妈出的,4年的生活费则全是妻子给的,要什么买什么。有一次妻子说“我来自一个不幸的家庭,又摊上这么个不讲道理的妈妈,小的时候因为只喜欢读书不会做家务被她打,长大了凭着自己的知识有一份收入一般但还算体面的工作(大学老师),她又来说生我就是帮她还债的,我好可怜啊!你一定要对我好啊!不然真觉得活着没意思了!”听得我心如刀绞。也觉得她的妈妈不近人情。

其实我的愿望很简单,我只希冀平安,和睦的家庭生活,上孝老人,下教子女。现在我根本就不指望岳母能像其他长辈那样帮帮我们的小家庭了,我只希望尽量减少她对我们小家庭的负面影响,和我们互相尊重,我也希望她能安享晚年,就像我自己的父母一样。可是怎样才能做到呢?

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谈谈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是怎么处理的,由生活经验的朋友帮忙出出主意,如有那位朋友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可以分享一下体会,谢谢了!
谢谢各位大虾的热心解答。
再问一下应该请怎样对付那些威胁动用黑社会力量的债主呢?
还有如果我们不承担下来,她妈妈会面临怎样的诉讼和惩罚呢?
谢谢!

我感觉到,你和你妻子毕竟都有学历,都是善良的人,也是孝敬老人的人,对于你妻子的一番坦白和所作所为,深感敬佩,建议:1、丈人没有了,就只有一个女人,不会挣来多少钱的,你们毕竟是上班的,对于这个弟弟能帮则尽量帮一帮,大学三年会很快的,也算尽一份孝心吧;2、和弟弟进行一次沟通,他也是大学生了,也应该是一个明事理的人,你们已经为他负出那么多,他总不能忘记吧,通过他向母亲讲一讲人伦之道,让她放弃这种无理索取;3、俗话说:人老想不开,是不是你们平时关心不够,电话打少了?回家回少了?逢年过节是不是回家?与老人沟通少了等等。平时不忙时带上的薄礼回家走一走,嘘寒问暖,从感情上沟通一下。对于她来讲,你们已经成家了,都上班了,已经不是负担,只有弟弟才是她想考虑的,核实一下,她是不是真正欠了那么多钱。即使真的欠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替还,否则会形成依赖,将来麻烦更大,但也不能不管,相信你会把握住这个尺度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官也难断家务事,何况我们毕竟置身在外,希望你能理智的做出正确的判断,处理好自己的事,祝你一切顺利,万事如意。
  参考法律:1、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断然地说“父(母)债子还”,这在我国现行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断然地说“父债子不还”,在我国现行法律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对于"父债",作为子,在我国现行法律上有当还、可还可不还与不还三种情形。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里讲的就是,子或妻如果继承了父或夫的遗产,也就同时要承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这就是"当还"。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的数额是以子或妻所接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所以对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或妻是可还可不还的。若子或妻继放弃了继承,则子或妻对父或妻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这就是“不还”。
  你没有继承什么,也尽了力,从情理上来说还是从法律上说,都可以不还,因此你都不用担心。

  补充回答:面临的惩罚:1、被欠方可能通过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