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公司一个月的基准工资,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25:55
我进一家新公司,合同里有这么一条:
8.8.1 合同期内,员工自行离职,须赔偿公司劳动合同违约金为员工本人离职前一个月基准工资;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费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我以前工作的时候都没有过这样的啊,而且我看了劳动法,好像也没有这种规定啊。
劳动法里只提到要解除合同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
希望知道的人能够告知一下,谢谢!在线等。
{如果你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你要辞职,就不用赔,如果你说走就走就要赔
回答者:LHY_1982 - 总监 九级 3-19 11:44}

我说的当然是提前一个月的情况下,可是好像照它合同的意思,不管提前了没,都要赔偿啊。没提前通知赔偿理由当然要赔偿,但是提前通知了好像不应该赔才对啊,我以前的公司就这样的啊。

该劳动合同是基于双方的合意签订的,其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真实有效。
对于员工违反合同有关工期的约定,公司是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的。
劳动法规定的“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不是说提前通知了就可以不支付违约金,而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遵循的程序。否则,公司还可以要求其他赔偿。

职工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没有问题.

如果你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你要辞职,就不用赔,如果你说走就走就要赔

合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