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分析非法”同居”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44:05
情况说明:一对男女青年,男2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已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系属“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从2006年2月开始至今已有一年,”同居”期间,双方所有财产都是共同享有,双方的这种”同居”关系也为双方各自家庭和社会认可。2007年4月,男女双方协议买了一辆轿车。买车之际,男方还未到22岁(假定男方的生日是7月),但汽车行驶证上为男方姓名。
假设:1、如果男女双方在买车后一年之内“离婚”,那这辆车子的所归权应该怎样划分?
2、假设双方都已到结婚年龄,”同居”几年才能财产共同分配?
3、假设双方有一方未到结婚年龄,一方又已到,像上述情况又应该怎样划分?谁方受益多?谁方受法律认可度高?
4、假设购买的此车费用是由女方个人家庭出支,但行驶证上为男方姓名,双方因纠纷要“离婚”时,这辆车最后应该怎样分配?

1、首先,双方并未结婚,故未成立“离婚”之说。而应该是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车的所有权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女方必须提供出资的相关证明。
2、就算到了结婚年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依旧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就无谓财产共同分配问题。
3、与2相同。
4、必须有出资证明的相关证据。否则就算男方不承认女方占有份额都可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