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离职(转发公司人事的mail)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9:46:35
原文如下:“自4月份起如有员工离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公司要求其当月工资作为赔偿的,请知晓!”
我们公司每月10号为放薪日,发放的薪水为上个月的劳动所得。比如3月10日发放的是2月份的薪水。
请问如果不想提前一个月打招呼、突然离职的话,那么最经济的做法是不是当月10日提出申请?因为当天离职的话,只损失当月1日到10日之间的薪水。请问各位高手,我的观点是否正确?谢谢!

如果只是出于经济角度考虑出发,你的观点是可行的,这样经济损失最小.
但是如果从全方位的角度考虑出发,建议你还是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就像楼上所说的,便于办理人事关系.不然如果HR不给办理正常离职的手续,会影响你下一份工作,不划算.
如果你真的打算离职,就不用怕单位知道,反正迟早也是要走人的,一旦决定走人的话.

现在找新的工作,一般单位都会要离职证明了。你最好提前一个月和公司说,这样可以拿到公司开的正常离职证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