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类经济纠纷谁应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04:43
我是公司的会计,但这次发工资的时候我把一个同事的帐号打错了,交到银行,他们没有看用户名就直接把钱打到我写到的帐号上去了,他们说太多事情了,从来不看用户名,只看帐号的.这应该谁负责啊??有知道的吗?
银行叫我写了一个合同,说是以后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他们无关,他们才给我去请示上级看怎么办.请问这个合同有用吗?现在已经快2天了,我怕再不快点那里面钱都没了

按照规定,银行是要核对用户姓名和银行帐号的,因此,对方的解释是行不通的。但是,你提供给银行的帐号本身是错误的帐号,因此,你也存在过错。这个问题,应该由你和银行双方负责任。你可以请求银行协助你追回发错的工资,但是,为此所付出的必要的费用是要由你支付的,这点银行方面也是有规定的。只要有银行的帮助(它有证据证明工资打到了另外那个人帐号上的),要回钱还是很容易的,因为,对方构成了不当得利,即不属于他的被他得到了,民法上规定,他是有返还的义务的。

合同如果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又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建议你与对方签吧,毕竟这也是你自己的过失造成的,早日把钱追回要紧啊。不过,合同的内容在书写的时候要注意了,一定要把事情的过程写清楚了,特别是银行方面在打工资的时候没有核对用户名这一点。
再者,你跟银行协商的时候态度要强硬一些,按照规定,银行是有义务协助你追回帐款的,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你就把不当得利的那个人告上法庭,将银行也作为第三人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