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请大家帮帮忙 谢谢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0:43:53
被告人王某,女,1983年3月出生,中学生。被告人于98年4月6日中午起自行车回家。当骑到一下坡道时,因车速过快,把同方向行走的李某撞倒在地。王某倒地时,又将李某压倒在身下。李因脑颅受伤,经施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问:对王某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我需要详细解答 谢谢 做题目用的

先看对方有无刑事行为能力和承担刑事责任能力 再看是否符合刑法上的过失致人死亡的发最构成要件 如不符合就参照民法的民事赔偿

属于民事 不属于刑事案件

赔点钱就没事了1

交通事故 事故的责任该有交警部门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