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行政官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3:51:10
事例:房子一切手续(买房交款收据,办证费等买房时的手续)都为甲,买房时通过亲戚乙帮忙办证,办完证后亲戚乙一直在此房居住近2年.乙通过不正当手段将房屋房产证办在自己名下,通过打行政官司能否收回房产权.
那是否应当与房屋管理所打这个官司,因为买房一切手续都是甲的名字,而办却办乙名下.
注:买房时的手续都在甲手里.此房为甲单位集资房.

这不是一个行政官司吧。亲戚乙通过不正当手段将房屋房产证办在自己名下的行为并不是行政行为,应该不是行政官司。是你和亲戚乙之间的物权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所以你要有证据才告的到。

看事实到底 怎么样,但没有证据是收不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