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结婚登记所需准备的东西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5:44:07
我是天津人,由于比较忙,没有时间来回跑。
所以就想提前问清楚,结婚登记所需准备的东西有哪些????
还有去哪里登记?是随便哪个登记处都可以?还是必须在所在区的登记处??
你说的那个声明,是男女双方签署的吗??
还是说,是由别人写的证明??

必须在双方户口的任何一方的民政部门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身份证,如果都是天津人就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区的民政局就可以了